教會將在下主日舉行兩年一度的執事選舉,為來屆選出十六位執事。感謝神!我們有廿六位弟兄姊妹甘心作候選執事。在運作上而言,經過選舉之後,將會有十位候選的弟兄姊妹不會列在下屆執事名單上。在此,我們要清晰一個觀念:這些未入選的執事不是真的「落選」,更不是「敗選」,因為他們已具備了作執事的資格,可以在教會不同的部門和層面作領袖和服事主。
「希堂」選舉執事,乃是按照提摩太前書三章1至13節所列出的執事資格而甄選弟兄姊妹作執事候選人。因此,我鼓勵具資格投票的肢體(經由浸禮或轉會禮而成為本堂正式會友者)多多禱告,在選舉執事之前,先了解上述經文的內容,然後按神的心意投下神聖的一票。經文所指示作執事與監管的資格相同,至少具體包括下列幾方面:
一. 在靈性方面:
「固守真道」: 以清潔的良心堅持遵守神的話語。
「羨慕聖工」: 存著謙卑、喜樂和積極的心態事奉神。但初入教者不能作執事,免得自高自大,自以為是。
「無可指責」: 在信仰表現和行事為人的見證上合乎聖經教導,靈性經得起考驗。
「善於教導」: 不單自己明白和相信聖經,更能用不同的方法傳揚真理。在實踐上,執事要與同工一同帶領教會,因此執事不單是一位好基督徒,更要敏銳於神的帶領,在屬靈上能高瞻遠矚。
二. 在個人操守上,要「節制、自守、端正、温和」:能自我約束和管理,恰如其份,適可而止。沒有不良的嗜好。在婚姻上,忠於配偶,能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庭,使子女行在神的道上。
三. 在人際關係上:在教會內外均有好名聲,樂於接待人,不滋事,不打人,不爭競,不說長道短,不搬弄是非,卻是和平使者。
四. 在錢財方面:「不貪不義之財」;更不會透過在教會的職事而從中取利。
檢視上述對執事的要求,候選人和其他弟兄姊妹或會覺得很難找到適合的人選。但神大有能力和恩典,如果我們為神而盡心竭力,神必定會幫助我們,使我們成為合用的器皿和不斷成長。因為提摩太前書三章13節 說:「好好地做執事的人,是為自己取得了美好的地步,並且對基督耶穌的信仰能堅持坦然無懼的精神。」《呂振中譯本》
在我成為傳道人之前,我當過執事多年,並且也嘗試在不同的部門事奉。總結我多年事奉的經驗:神所給予我的,總比我所付出的多!所以,我極力鼓勵弟兄姊妹,不單按神的心意選舉執事,同時也用心參與教會不同崗位和部門的事奉,主必賜福予您!